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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涉煽動案控方只傳兩證人作供 庭上播放鄒幸彤等人公開發言片段

支聯會已經解散。
支聯會已經解散。

已解散的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及鄒幸彤「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今日(29日)續審,就日前控方突然提出在舉證時要引用「共謀者原則」,代表李卓人的大律師沈士文表示會保留反對的權利,並待控方舉證完畢後才作決定。李運騰法官認同應該待控方舉證後,才能夠處理證據是否足以顯示到有共謀存在,以及相關被告是共謀者之一這兩個關鍵問題。在呈交控辯雙方同意案情之後,控方表示只會傳召兩名與搜證過程相關的警員供李卓人一方盤問,此外就只有何俊仁、李卓人及鄒幸彤3人在不同場合發言的錄影片段。

控方應法庭要求,呈交欲引用「共謀者原則」的理據及應用範圍的書面陳詞。代表李卓人的沈士文表示保留反對權利,而代表支聯會的資深大律師林芷瑩則強調,控方已確認不會對支聯會應用相關原則。

控方今日亦讀出控辯雙方同意案情,當中列舉包括支聯會的公司資料、架構、財務狀況,以及所籌辦活動的詳情、多年來的工作報告等,亦列出「六四紀念館」的相關資料。此外,還有支聯會網站、社交媒體帳戶中不同帖文的截圖,還有《港支聯通訊》由第 1 期至 121 期的數碼版本。

另外,控辯雙方不爭議的事實,還包括警方搜查葵芳金龍工業中心及支聯會名下物業旺角藝旺商業大廈 「六四紀念館」時,所搜到的不同文件及物品。

由於目前兩名須出庭作供的警員均不在香港,控方會先會在庭上公開播放共長9小時10分鐘的錄影片段。相關片段是有關自2018起,何、李、鄒3人在支聯會不同活動場合,例如遊行示威或六四晚會期間接受傳媒訪問時候的發言。

聆訊未完明天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