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三度非禮及恐嚇女子 律師林洋鋐被控4罪 保釋至明年3.15開審
57歲律師林洋鋐涉嫌於去年7月,在油麻地一個單位內先後三次非禮一名女子,並對其進行言語恐嚇,被控3項非禮及1項刑事恐嚇罪,案件今日(10日)於區域法院提訊。法官高勁修將案件排期至2027年3月15日正式開審,預計審期為5日。被告獲准繼續保釋候審。
林洋鋐(57歲),報稱為律師。他共被控4項罪名,包括3項猥褻侵犯罪及1項刑事恐嚇罪。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25年7月2日、7月5日及7月8日,在九龍油麻地某單位先後3次猥褻侵犯女子X。另外,他被指於同年7月9日在同一地點威脅X,意圖使其人身遭受損害並感到驚恐。
辯方在今庭上反對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79B條,讓事主透過視像系統作供,並申請押後案件。
控方反駁指出事主並非本地人,且被界定為「易受傷害證人」,故讓她透過視像系統作供的安排合理。控方並反對押後,事主目前是為了本案才特地留港,承受一定壓力,希望能盡快排期審理,以保障證人權益。
高官在聽取雙方陳詞時指出,辯方既反對事主透過視像系統作供,理應對案件已有初步的答辯方向。惟辯方回應指,目前被告仍未最終確認答辯方向。高官經考慮後,最終決定將案件排期至2027年2月22日進行審前覆核,並暫定於同年3月15日正式開審。審訊預計需時5天,期間被告獲准以現有條件繼續保釋。
案件編號:DCCC 1625/2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