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11年前企圖肛交7歲女童 地盤工不認罪 現年18歲受害人將出庭作供
41歲地盤工人涉嫌於11年前在秀茂坪一個公屋單位內,兩度非禮同住的7歲女童更企圖與她肛交。他否認「企圖與21歲以下女童肛交」等5罪,案件今日(9日)在高等法院開審。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用陽具磨擦女童私處、企圖插入她的肛門,更曾要求對方替他口交及吞精,事後再給她100元「買糖食」。現年已經18歲的受害人明天將出庭作供。
被告張裕康(案發時30歲),被控兩項「猥褻侵犯」罪、一項「企圖與21歲以下女童作出肛交」及兩項「煽惑16歲以下兒童作出嚴重猥褻行為」。案件約於2015年左右,在九龍秀茂坪寶達邨某單位內發生。

控方開案陳辭指,受害人女童X案發時7歲,與母親居住在案發單位。而被告是母親的男性朋友,當時跟二人同住。
控方指,在2015年某一天,在X未有穿着衣服的情況下,被告用戴上安全套的陽具磨擦X陰部及大腿,並多次將陽具插入她的肛門但不成功。而在同年的另一天,被告亦在同一單位牀上舔X的下體。
此外,被告曾兩次要X替他口交,其中一次射精到她腹部,一次射到她口中並要她吞下。兩次口交之後,被告都有給X錢叫她去「買糖食」。
案件編號:HCCC 419/2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