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嶺高球場部分用地擬建公屋環評報告被推翻 政府上訴被駁回
AI視界
(以下內容由AI生成,僅供參考)
政府2023年提出收回粉嶺高爾夫球場部分土地擬建公營房屋,香港哥爾夫球會以入稟要求推翻工程的環境影響評估報告獲判部分勝訴,法庭下令將報告發還重新作公眾諮詢。政府不服提出上訴,上訴庭今日(31日)頒判詞駁回上訴申請。上訴庭接納原審法官的觀點,認為本案中就環評報告的公眾諮詢不足構成不公,而且環保署未有考慮球會一方的補充回應亦不合理,報告中有關水松保育、蝙蝠生態及水文環境影響等範疇的評估,亦不符合環評技術備忘錄及環評研究概要的規定。
政府2023年提出收回粉嶺高爾夫球場部分土地擬建公營房屋,香港哥爾夫球會以入稟要求推翻工程的環境影響評估報告獲判部分勝訴,法庭下令將報告發還重新作公眾諮詢。政府不服提出上訴,上訴庭今日(31日)頒判詞駁回上訴申請。上訴庭接納原審法官的觀點,認為本案中就環評報告的公眾諮詢不足構成不公,而且環保署未有考慮球會一方的補充回應亦不合理,報告中有關水松保育、蝙蝠生態及水文環境影響等範疇的評估,亦不符合環評技術備忘錄及環評研究概要的規定。

本案上訴人為環保署長,由資深大律師袁國強代表;答辯人為香港哥爾夫球會,由資深大律師余若海代表;負責環評研究的土木工程拓展署則作為利害關係方參與訴訟。
袁國強的上訴陳詞指《環境影響評估條例》已於2023年6月修訂至超過50公頃的工程才需要環評報告,今次計劃興建公屋的用地只有9.5公頃因此不需進行環評。但余若海反駁本案環評報告在修例前獲得批准,故受舊例約束。他並強調環保署在環評報告加入補充資料後未有再作公眾諮詢,亦拒絕考慮球會就補充資料的回應,構成程序不公。
案件編號:CACV 573、574/2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