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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蔚雨芯涉詐騙及挪用公款共逾890萬元再訊  法官促交代答辯意向

藝人蔚雨芯涉嫌詐騙一名股東投資共580萬港元於她開設的醫學美容中心,以及涉挪用公款逾310萬港元,被控盜竊及欺詐等三罪,案件今天(6月18日)在區域法院再訊。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以待商討控罪的處理方式;法官高勁修隨即指出,本案已是第五次因相同原因申請延期,最終批准將本案押後至7月30日再訊,並促請被告下次須告知其答辯意向。蔚雨芯續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蔚雨芯被法官促請交代答辯意向。

31歲被告劉蒨樺(藝名蔚雨芯),蒨斯樺醫學美容有限公司董事兼股東,被控共三項罪名,即一項盜竊罪、一項欺詐罪,以及一項企圖欺詐罪。

辯方今天再次申請押後案件,理由是控辯雙方已就控罪的處理方式「接近達成共識」。法官遂應辯方要求,批准押後案件。

蔚雨芯面對的盜竊罪,指控她於2022年5月17日至2022年7月28日期間,偷竊屬於廖樂宜的合共港幣3,145,631.7元。

另外兩項控罪指,被告在2022年5月24日至同年7月16日期間,分别向廖樂宜訛稱已將港幣88萬元及人民幣230萬元妥善利用於蒨斯樺醫學美容有限公司,意圖誘使廖樂宜不要求退還港幣500萬元的投資款項;以及在2022年7月19日至同年9月22日期間,向廖樂宜訛稱上述公司因裝修而花光港幣168萬元資金,企圖詐騙廖樂宜再支付港幣80萬元作廣告費用。

案件編號:DCCC 940/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