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就「新型碰瓷黨」案再拘捕11人 累計達500宗懷疑個案共36人被捕
本港今年初出現新型「撞車碰瓷黨」,涉嫌透過誇大傷勢、使用虛假文件等手段,在交通意外後詐取巨額賠償,有司機在發生輕微交通事故後一段時間,被人無理追討「天價」賠償,事件引起各界關注。警方今日(24日)公布案件最新進展,宣布於周二(23日)再拘捕11人,令到案件的總被捕人數達36人,而上次拘捕的一對涉案夫婦,已被落案起訴10條「欺詐罪」、「企圖欺詐罪」及10條「妨礙司法公正罪」,將於明日(2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署理警司盧愛健表示,自今年1月起,警方持續接獲香港保險業聯會、多間保險公司及市民舉報,稱有人在交通意外的索償中,以欺騙手段作出詐騙,至今已累積達500宗懷疑個案,涉及總金額高達1.3億港元。她續指,當中大約320宗案件,即接近65%均與同一間律師行有關連。
盧愛健指出,警方高度重視案件,並於今年2月開始進行兩輪行動,一共拘捕了25名涉案人士,亦突擊搜查了相關律師行。在周二的新一輪拘捕行動中,警方一共拘捕了11名涉案人士,包括8男3女,年齡介乎28歲至47歲,報稱為工程師、地產代理、運動教練等,在案中的角色都是申索人,犯罪手法與以往被捕的申索人類似,包括訛稱病假期間失去工作收入,以及提供一些虛假文件等,被捕人士現正被警方扣查。
就較早前的被捕人士,盧愛健指警方經過深入調查後,已經在本月落案起訴其中兩名申索人,他們是一對本地夫婦,分別報稱為的士司機和護士。警方調查發現,兩人在申索期間曾經使用虛假文書,包括車房維修單據及收入證明,以騙取索償金額。警方一共落案起訴兩人10項「欺詐罪」和「企圖欺詐罪」。此外,由於兩人在民事訴訟程序中提交虛假文件,因此亦被控一共10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周四(2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最後再次提醒市民,如使用欺詐手段並意圖詐騙,即干犯香港法例第210章《盗竊罪條例》第16A條「欺詐罪」。而若涉及向法庭提交虛假文件、作出失實陳述,更可能觸犯普通法中的「妨礙司法公正罪」。上述罪行均屬嚴重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14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