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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樓按摩店食「霸王餐」兼打人 澳洲籍律師罰款3000元另須賠款

一名澳洲籍律師先後在銅鑼灣酒樓及灣仔按摩店「食霸王餐」,並在街頭襲擊追上來拍攝的男子。他今日(7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承認兩項「不付款而離去」罪及一項「普通襲擊」罪,求情表示因本案而蒙受金錢和聲譽損失,同時還要面對他的父親最近不幸離世。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指相信被告已經受到教訓,判他罰款3000元,並須向涉案酒家和按摩店作出賠償。

涉案澳洲籍律師今於東區裁判法院認罪。
涉案澳洲籍律師今於東區裁判法院認罪。
被告在時代廣場百樂潮州酒家用膳後未有付款。
被告在時代廣場百樂潮州酒家用膳後未有付款。

被告Monkivitch Samuel Anthony(50歲),報稱職業為律師。控罪指他於2026年3月23日,在銅鑼灣時代廣場「百樂潮州酒家」享用總值639.1元的餐飲後,在明知須即場付款的情況下,不誠實地離去以逃避付款;並在同日於鵝頸街市外襲擊男子陳梓俊。此外,被告亦被控於兩日後即3月25日,在灣仔道聯泰大廈的按摩店「Footaholic」接受價值586元的服務後,同樣未有付款便不誠實地離去。

案情指,被告在案發當日在百樂潮州酒家用餐後,未有付款便離開。受害人陳梓俊追出來拍攝被告,被告出手制止,並打了陳的左手一下。陳報警求助,但被告在警察到場前便離開現場。兩日後,被告到按摩店享用服務之後,才表示身上只有11元現金,信用卡亦告失靈,承諾之後會回來付款,最終逃之夭夭。

沒有律師代表的被告今天親自求情,表示因本案而名譽受損,候審期間無法離開香港又不能去尋找新工作,經濟上亦蒙受損失。除此之外,他的父親亦不幸在近日離世。

案件編號:ESCC 758/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