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歲高級警員涉過關時管有55支私煙 准以1,000元保釋候訊
一名52歲高級警員被揭發涉於去年12月於落馬洲管制站,管有55支未完稅香煙,被控「管有應課稅品」及「未有向海關⼈員申報」兩罪,案件今天(6月24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獲准以1,000元保釋,案件押後至8月25日再訊。

被告李仲輝(52 歲,報稱高級警員)被控「管有應課稅品」罪及「未有向海關⼈員申報」兩罪。
控罪指稱他於2025年12⽉20⽇,於落⾺洲⽀線管制站海關入境⼤堂A區搜⾝室,並無依據應課稅品條例第17(6) (a) 或 (b) 條規定⽽管有應課稅品;他另被控於同日同地,未有向海關⼈員申報在他所攜帶的超逾海關關長在憲報刊登的數量的應課稅貨品,即55⽀未完税香煙。
根據《應課稅品條例》,香煙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百萬元及監禁七年。
案件編號:FLCC 1428/2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