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士創辧人遺囑爭議案 律師續稱周亦卿確曾有意成立信託但最終放棄
其士集團創辦人周亦卿遺囑爭議案,今日(3日)於高等法院繼續審訊。當年為周亦卿準備最後遺囑的律師卓昭華繼續作供,指周亦卿的確不希望名下的其士股份被分散或出售,故曾探討過成立信託的可能性,但直至最後都沒有進一步指示,故相信「周生完全放棄依個諗法」。

律師卓昭華今日繼續作供,當時曾探討過以信託形式管理該批其士股份,並討論過三個可行方案,包括:在周亦卿生前正式成立信託;在遺囑內委託一間公司,於周亦卿離世後成立信託;指明由某特定人士為周亦卿成立信託。
她記得當時曾向周亦卿解釋:「如果你真係信一個人,揀一個信得過嘅人。」並建議將股份交給該人後,拜託對方將全數股份放入信託。但她同意這個做法亦有一定風險,未能確保該人不會把股份被分散或出售。
卓昭華續指,直到完成草擬遺囑,都未有收到任何有關於成立信託的指示,周亦卿亦「唔講清楚想做乜嘢」,故沒有就此事作進一步討論,她亦沒有作出任何相關的建議。

而原告方指出若周亦卿若不希望股份被分散或出售,大可沿用2009年的舊遺囑,因為當中有條款指明股份要鎖定80年。卓昭華就回應指,她的工作是要弄清楚周亦卿想要如何分配遺產及新遺囑的內容是什麼,況且周薇薇也說過因為舊遺囑中的部分公司已不存在,加上內容已過時,父親才希望草擬新遺囑。因此,舊遺囑是否較好並不是她要理會的事。
她並表示,當時努力根據周亦卿的指示制定新遺囑,若最終周亦卿認為內容新不如舊,他有自由意願不簽署新的遺囑。
案件編號:HCAP 22/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