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亦卿遺囑爭議案 2009年擬遺囑律師供稱 周亦卿指示「遺產鎖定期愈久愈好」
其士集團創辦人周亦卿於2018年離世後,其名下價值不菲的其士股份繼承權引發家族訴訟。長女周莉莉早前入稟法庭,要求裁定父親於2015年將名下1.89億股股份全數交予五女周蕙蕙的遺囑無效,並應以2009年的遺囑為準。案件今(6月1日)在高等法院進行第五日審訊。當年負責準備2009年遺囑的律師吳漢英出庭作供,揭露周亦卿當年曾指示遺產鎖定期「愈長愈好」,更接納吳的建議將遺產分配期定於逝世80年後。

原告為長女周莉莉,由資深大律師沙惜時代表;被告為五女周蕙蕙(藝人吳家樂之妻)及六女周薇薇,由資深大律師余若海代表。原告方要求法庭裁定2015年遺囑無效、2009年遺囑有效。
涉案的2009年遺囑於當年4月27日訂立,惟目前法庭掌握的只有一份未簽署的副本,正本是否存在仍未能確定。根據該份2009年遺囑條款,遺產執行人及受託人為周亦卿妻子宮川美智子、長女周莉莉及五女周蕙蕙,受益人則包括妻子及七名子女。遺囑特別註明,遺產在鎖定期間僅用作受益人的生活、教育及發展之用。至於最終的遺產分配,則必須動用「長達80年」的鎖定條款,即轉移至周亦卿逝世80年後,方可全數分配予屆時仍然在世的後人。
律師吳漢英在庭上表示,他當年為周亦卿準備了兩份遺囑草稿。他解釋,說自己與周亦卿「除咗客人之外,好似朋友咁樣」,因此他對17年前的這段往事印象深刻,對於周亦卿提出修改遺囑草稿的要求會特別記緊。
不過,代表被告方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質疑吳漢英既然自稱為周亦卿的朋友,卻連周亦卿在2016年1月中風一事也毫不知情。吳漢英對此在庭上承認:「係呀」。

吳漢英透露,當年並未與周亦卿事先討論草稿,而是「齋俾個draft(草稿)周生,請周生番去慢慢諗」。他有信心以周亦卿當年的語文能力及優良的身體狀況,絕對能理解「並不複雜」的草稿內容。吳其後曾在六國酒店的中菜部,以中文向周亦卿「逐段講」遺囑草稿內容,包括探討子女離婚後其配偶能否分得遺產等細節,但承認在餐廳內難以一邊解釋一邊作筆錄。
被問及「逝世80年後方可分配財產」的嚴苛條款是否由其提出時,吳漢英承認「都可以咁講」。他證實周亦卿當時明確指示鎖定年期「愈長愈好」,且周亦卿在簽署前完全知悉此舉的後果,即妻子及七名子女在80年後可能皆已不在人世,屆時將無法直接獲分財產。
另外,吳漢英在庭上表示,自己當年純粹依照指示準備2009年的遺囑,對於周亦卿此前曾於1987年及1989年立下遺囑一事一概不知情,直言「我都係睇報紙先知」。
案件編號:HCAP 22/20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