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為「生日請阿媽飲茶」搶老婦金鏈 官:口說孝順反傷父母心 案底累累中年漢判監2年
一名案底累累的男子去年9月尾隨一名六旬婦人進入大廈,並在走廊強行搶走對方一條價值近4,000元的金頸鏈,但因他在逃走時遺下了手機,遭警方憑手機內線索尋獲拘捕。他在警誡之下聲稱因自己在案發翌日生日,他為「請阿媽飲茶」及令家人開心才鋌而走險。該男子今日(3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搶劫罪,法官陳廣池直斥被告自稱「孝順仔」實質令父母傷心,但考慮到他認罪且能起回失物,最終判他監禁2年。
現年48歲的被告鄭文基,被控於2024年9月23日,在秀茂坪順利邨利富樓某層走廊,搶劫一名鄭姓女事主,劫去一條價值3,900元的金頸鏈。辯方求情時透露,被告只有中一學歷,患有焦慮症及抑鬱症逾20年,並於2024年確診驚恐症。辯方指案發翌日為被告生日,他因經濟壓力導致思緒浮沉,看見金鏈時一時貪心萌生不理智念頭,純粹希望讓家人開心。
另外,被告在求情信中自詡「孝順仔」,承諾不會再犯,盼望法庭給予機會讓他照顧雙親。

陳官判刑時指出,紀錄顯示被告自1997年起已有涉及毒品、詐騙及店鋪盜竊等多項案底,曾被判囚及罰款,顯然沒有珍惜改過自新的機會。陳官直言,被告雖自稱「孝順仔」,但其愚蠢的犯罪行為只會令父母更加傷心。
陳官續指,被告在過程中使用了武力,幸好事主並未受傷,而本案嚴重之處在於被告並非在街上隨手抽水式搶劫,而是有預謀地在街市鎖定目標,再尾隨事主進入大廈走廊犯案,考慮到被告選擇認罪,而且事主最終取回金鏈並無損失,遂以3年監禁為量刑起點,給予三分之一認罪扣減,判處被告入獄2年。
案情指,案發當晚7時許,六旬鄭姓事主經密碼閘進入大廈。被告尾隨事主步入升降機,期間並無按下任何樓層按鈕。而當事主步出升降機後,轉身發現被告在她身後手臂伸向其胸口,她反抗護胸跟被告糾纏,並趁機逃回住所,發現後頸發紅,原本配戴的金頸鏈已不翼而飛。警方接報到場調查,在走廊發現掛在金鏈上的玉吊墜,以及被告的手提電話。
警方於案發翌日拘捕被告。被告在警誡下供稱:「我今日生日等錢洗,請阿媽飲茶,先搶個女人條鏈。」他隨後在錄影會面中承認,當日在順利街市看見事主戴著金鏈,便一路尾隨對方進入大廈及升降機,得手後經樓梯逃到下一層,再搭升降機離開。
案件編號:DCCC 108/2025